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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岸区房管局为拆迁群众服务,解决“二套房”重复征税问题

    房管网讯 (通讯员 刘杨)根据住建部等部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有关文件精神,房产部门加大了对“二套房”房产的交易行为的管理力度。在加强管理的过程中江岸区房管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。

    由于近二十年来,武汉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,城市面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,快速进入了现代化大型城市行列。城市化的进程必不可少的带来拆迁现象,但由于开发商自身的问题或对政策、制度等了解的不够,他们往往只是把房屋拆迁了事,很多年都不申请办理拆迁房屋注销登记。这样会使拆迁户来办理还建或商品房转移登记时,显示其有所谓两套房,则导致权利人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
    根据登记管理办法规定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一方面,房产登记是一种自愿登记行为,根据“办法”要求我们登记机关不能强自登记。另一方面,房屋拆迁注销登记,根据“办法”要求收件资料比较繁琐,其中要求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。但许多开发商房屋出售完毕后,有的失踪,有的拆销,已拆迁房屋无法办理注销手续。在办理房产交易时就会被认为是“二套房”,这样就会导致重复征收。

    鉴于以上情况,该局领导及产权科负责人,本着为人民服务、急群众之所急的想法。认真研究后,在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,为此类型的注销登记,开辟绿色通道。

    1、对已知拆迁完毕并新建商品房的项目的拆迁户,凭其提供的还建协议书、房产证原件等资料,予以注销登记,并立等可取,发放房屋拆迁注销通知书。

    2、对新增的拆迁还建项目,先按上述1条的要求收件,第二个工作日,该局工作人员自己到现场核实,如确定房产已拆除,在第三个工作日发放房屋拆迁注销通知书。

    以上措施执行以来,为100多位市民办理的拆迁房屋的注销手续,减少因没有办理注销手续而导致房产交易税费重复征收金额近2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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